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饮料酒的类别、定义和种类。本规范适用于酒精(乙醇)含量为0.5%~60%(V/V)的饮料酒。分类准则凡属于国际晓畅型酒种,均活跃等效或非等效采用国际、国外先进规范。密切结合我国酿酒工业实践,突出民族特色。
凡传统型酒种,均尊重我国民族的传统习惯,科学总结其共性,加以归类。较全面地反映我国当时酿酒职业现状,并规划今后酿酒工业的开展蓝图。既坚持与国家的现有法规、管理条例相适应,又坚持其合理性,改动现有归类中不正确部分。
坚持科学、系统和连贯性的准则,尽量完善,宜粗不宜细。主要根据不同原辅资料及生产工艺进行分类。分类办法折叠按原麦汁浓度分淡色啤酒:色度为5~14EBC单位的啤酒。高浓度淡色啤酒:原麦汁浓度大于13%(m/m)的淡色啤酒中等浓度淡色啤酒:原麦汁浓度为10%~13%(m/m)的淡色啤酒低浓度淡色啤酒:原麦汁浓度小于10%(m/m)的淡色啤酒。
浓色啤酒:色度为15~40EBC单位的啤酒。高浓度浓色啤酒:原麦汁浓度大于13%(m/m)的浓色啤酒低浓度浓色啤酒:原麦汁浓度等于或小于13%(m/m)的浓色啤酒。黑啤酒:色度大于40EBC单位的啤酒。特种啤酒:在原辅资料或生产工艺方面有某些重大改动,使其改动了上述原有啤酒的风味,成为共同风格的啤酒。